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0 点击数:

学校各下属党委、党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续为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在我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三、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249月10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四、办理程序和时间

1.6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汇总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Excel填报)

2.7月5前学校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3.9月10日前颁发荣誉证书。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收齐教师个人填报的《申报表》并填报《汇总表》,于625日前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黄金校区行政楼330室),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吕九红OA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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