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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19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2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前和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于4月30日前将劳动教育线上宣传网址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吴晓,联系电话:0791-867652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赣教规字〔2021〕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宣传展示各地各校劳动教育成果,推动劳动教育走实走深,营造有利于“五育并举”的良好社会环境,省教育厅决定从202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爱劳动,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方面

1.宣传政策文件精神。把推进劳动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从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战略高度,讲清讲透讲好推进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持续提升全省师生群体、家长和社会的认识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宣传劳动教育要点。围绕全面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要求,各市、县(区)要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教育目标与内容、课程与实践、支撑与保障、考核与评价等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规范要求,科学构建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劳动教育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加强宣传展示和引导,全面推进大中小幼劳动教育规范化,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3.宣传模范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在抗击疫情、抗洪救灾、脱贫攻坚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将劳动教育与红色基因传承相融合,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典型案例融入劳动教育的课程与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4.宣传成功经验做法。各地各校要根据劳动教育目标,集中宣传展示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开展劳动教育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幼儿园要围绕劳动意识启蒙,宣传展示培养幼儿掌握基本自理能力、感知劳动乐趣的经验做法;小学要围绕强化劳动习惯养成,宣传展示教育引导学生参与校园劳动和日常生活劳动的经验做法;初中要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宣传展示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和职业启蒙教育的经验做法;普通高中要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宣传展示组织学生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的经验做法;职业院校(中职、高职、职业本科)要结合专业特点,宣传展示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端正劳动态度的经验做法;普通高校要围绕创新创业,宣传展示培育学生创造性劳动能力的经验做法。

(二)展示方面

1.开展劳动实践集体活动。幼儿园可组织幼儿参与公益宣传、爱心义卖等活动,结合全国助残日等纪念日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中小学校可结合劳动常规及学期劳动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卫生打扫、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图书整理等集体劳动。职业院校可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劳动实践和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普通高校可组织学生参与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相关活动的管理服务。开展活动时要依据学生身心情况,注意劳动强度、时长,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2.开展家务劳动竞赛活动。中小学校围绕衣食住用行等方面的生活自理和家务劳动,推出中小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必会项目清单,通过主题班会、撰写周记、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组织学生展示分享家务劳动的心得感悟。开展以“家务劳动我能行,亲力亲为勇争先”为主题的家务劳动竞赛活动,并通过家长会、社区宣讲、网络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

3.开展劳动模范宣讲活动。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特别是身边的劳动者先进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4.开展校园文化主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项目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崇尚劳动的校风、学风。通过制定劳动公约、每日劳动常规、学期劳动任务清单、成立劳动教育兴趣小组和社团等组织形式,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全方位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风尚。

(三)活动载体

1.建立劳动教育“晒课表”长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晒课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2]3号)文件要求,在门户网站公示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课表,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信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劳动教育的开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建立劳动教育“晒课表”长效机制,确保劳动教育课程开足、课时达标。

2.征集评选劳动清单和典型案例。为推动落实全省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在宣传展示月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地方特色和本校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劳动清单并予以公示。各设区市要系统梳理本地劳动教育特色成果,深入挖掘成功经验,特别是各劳动教育实验区、示范校和综合实践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验,遴选典型经验案例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开展劳动清单和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文另发),形成劳动清单汇编和劳动教育典型案例汇编,搭建常态化劳动教育交流展示平台,努力打造一批创新开展劳动教育的特色样板。

3.开设线上专栏集中宣传展示。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动漫、短视频等,集中宣传劳动教育有益经验和做法,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体现地方特色。省教育厅网站将开设“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专栏,链接各设区市页面,全面展示各地各校劳动教育发展风采,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

4.举办线下交流展示会。各设区市和高校要积极开展劳动教育经验交流展示活动,以劳动技能演示、现场操作制作、实物和平面展示等为载体,充分展现劳动教育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省教育厅将在南昌举办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交流展示会(文另发),通过成果作品静态展示、视频展示、现场互动等形式,全面总结回顾近年来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大中小幼劳动教育的交流合作、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5月上旬,省教育厅将举办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展示月活动组织工作,尽早部署,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本地区和学校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丰富形式。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活动。及时总结宣传相关学校在劳动教育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工会、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学校、企业、工厂、农场、科研院所、教育科技园区等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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